
1、深入开展“绿色湖南”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、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研究、绿色新政与绿色法治研究以及绿色文化研究。
2. 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,遴选湖南绿色发展研究相关课题,并对外公开招标。
3、转化湖南绿色发展科学研究和成果。培养湖南绿色人才,组织各类相关培训。
4、定期举办国际和全国性绿色发展学术研讨会。
5、发布湖南绿色发展年度报告,出版绿色发展研究丛书及成果汇编。
6、做好与国家林业局、科技部、省科技厅、省社科院、省社科规划办、省社科联、省林业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发改委以及省长株潭两型办等相关上级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。
7、完成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